# 分享得救见证的注意事项
见证就是描述自己的经历。基督徒都是主的见证人。基督徒做见证等于用自己的经历来诉说神在自己生命中的作为,向大家证明耶稣到底是谁,在自己生命中做了些什么。可5:19-20耶稣命令那个被拯救的格拉森人去传扬主为他所了何等大的事。
基督徒的见证有很多种,包括祷告得应允、经历神的大能、得到神的指引等等。其中有一种见证很特别,就得救的见证。这是最重要的一种,等于诉说主在我们身上成就的救恩(弗1:15-22),诉说我们过去是什么样的人,我们如何遇见了主或相信了福音,最后如何被福音改变成为何等的人。这样的见证不需要把你过去的事情事无巨细的事情写下来,也不需要把你所有与主的经历都写下来,而是要精挑细选,用一点例子来说明你的过去和现在就好。得救的见证是为了告诉非信徒耶稣基督的真实。所以我们要熟悉自己得救的见证,而且传福音的时候不断对人讲出来,以诉说主的大能。
写得救的见证通常有如下五个步骤:
1、好好回顾自己过去的生命中有哪些事情一定是主做的,或者说是我们经历主的一些事情(有些人是经历一些事才确认主的真实)。见证的核心是自己得救的经历,这是用自己死而复活的生命见证主的大能。重点是如何认识主、如何悔改和相信福音的。因为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人(罗1:16)。(有人仅仅写了自己确认神存在的过程,这是不够,因为只有相信福音才得救,仅仅相信有神并不会让人得救。)
2、挑选其中有代表性的2-3件事来放在见证里面,作为自己信主后的见证。记住:不是概述,而是讲真实的故事。同时说明福音如何改变了自己的思想、行为和人生的追求。
3、再回顾下自己信主以前的生活,一方面是自己过去所相信的谎言,包括自己过去所相信的人生观、价值观、宗教观、世界观等等。第二方面是自己过去所犯的一些罪。第三方面是自己过去的追求。可以讲1-2个故事或人生经历来说明。(弗2:1-3)
4、最后,把整个得救见证归纳为以下三个部分:
1)、自己过去是什么样的人,包括上面提到的谎言、罪和追求。你分享自己的罪越深,就越荣耀神。因为我们本来是罪人,我们的罪都是长阔高深。而耶稣就是爱了和拯救了我们这样的罪人。当别人看到我们如此深重的罪主都赦免了,就看到主的恩典如此地大,这样也给那些有类似罪恶的人带来盼望。保罗说我不以福音为耻,就是因为福音拯救了保罗这样逼迫教会、亵渎神的罪人(提前1:12-17)。如果你还因为过去的某些罪而感受羞耻和不愿意分享,你需要自己思考自己有什么需要悔改的地方,以及到底相信福音了没有。如果至高的主都赦免了你,给你不会羞耻的盼望,你为什么还不愿意为主做这样的见证,为什么还在乎别人的看法。圣经说我们要单单讨主的喜悦,而不是人(加1:10)。我们要敬畏神,而不是惧怕人(箴言29:25)。
2)、自己是如何确信主耶稣或如何遇见主耶稣的,也就是自己从不认识福音到相信福音的过程。可以包括自己确认有神的存在的经历(比如祷告得应验等),但是一定要包括确信福音的经历。有的人自认为信了很久,其实不认识福音,或有的人认识福音是一个不短的过程,也需要把这个过程写下来。
3)、自己确信主耶稣之后的改变,包括所信的改变、所追求的改变、生命或品格的改变等等。尤其针对过去所犯的罪。可以具体讲1-2个故事。要注意你在这个部分需要强调的是神的作为,所以要多使用“神”或“主”做主语,而不是你自己。详情可以参考诗篇18篇,这里大卫常常用“耶和华”、“他”作为主语,也就是神在他生命中做了什么事情。也可以参考徒26:12-23,这里保罗提到主如何向他显现,给他人生的使命,以及保罗是怎么做的。
5、见证的中心思想是证明耶稣基督是谁,他如何改变了我,见证的最终目的传福音领人归主,所以最后一定要呼求或恳求大家相信主耶稣,因为他是又真又活的神,信了他就有生命。
6、见证的长度为1-2页A4纸,时长12分钟左右就好。见证写完给组长/教师/牧师看下,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通过后在主日崇拜时在众人面前宣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