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督徒可以吃血吗?
基督徒到底可不可以吃血?这是一个很实际的问题。牧会这么多年以来,常常听到有人说基督徒不能吃血,或家乡的教会说不能吃血,甚至有人把吃血和得救的事情都联系起来了,这给弟兄姐妹带来很多困惑。所以有必要来查考圣经,知道圣经到底是怎么说的。
第一段经文是:圣经第一次记载禁止吃血是在大洪水之后,神祝福挪亚和他的儿子们说:唯独肉带着血,你们不可吃(创9:4),因为在血里有生命。
因此有人说:挪亚之约不仅是对挪亚的应许和要求,也是给全人类的,因为我们都是挪亚的后代,所以不可以吃血是对全人类的的要求,我们必须遵守。这对吗?
答:如果我们仔细观察经文,就会发现挪亚之约确实是神和挪亚及其后裔所立的约,对我们也是有效的,但是挪亚之约仅仅包含神不再用洪水毁坏全地,而且用彩虹为记号(创9:8-17)。神赐给挪亚和他儿子们的祝福和命令包含:1)生养众多,遍满全地(创9:1,7)。2)所有的动物都会惧怕他们(创9:2)。3)所有的动物都可以作为食物(创9:3)。4)不可以吃血(创9:4)。5)杀人要偿命,因为人有神的形象(创9:5-6)。这些祝福和挪亚之约没有直接的关系,是神单独赐给挪亚一家的,并不是给全人类的。至于这些命令和祝福是否会延续到今天,我们还需要更多的经文支持。从后面的分析我们就可以看到这个祝福和命令并没有全部临到以色列人,因为他们有很多动物是不允许吃的(利11章)。
也有人说:神之所以禁止人吃血,是要人在享受活物给人做食物的同时,学会尊重生命,如同禁止流人的血,否则不管是人还是动物,都要被杀。这对吗?
答:从上下文的解经无法得出这样的结论。首先不能流人的血,是因为人有神的形象,拿走人的生命等于不尊重神。其次,经文仅仅说血中有生命,所以不能吃。经文并没有做更多的解释,需要查考更多的经文。如果说是为了尊重动物的生命,就有点可笑,因为你已经杀了动物,吃了它,谈何尊重动物的生命?
第二段经文是:后来在神赐给以色列民的摩西律法中,神规定以色列民不能吃脂油和血(利7:22-27;17:10-14;19:26;申12:16,23-25)。血是用来赎罪的(利17:11)。从这里我们看到神不让吃血的原因了,就是血代表生命,要用来为罪人赎罪(挪亚的时代也是用动物来献祭的--创8:20-21)。但是这里仅仅是赐给以色列人的命令,而不是给全人类的。而且动物的血为罪人赎罪最终是指向耶稣基督的宝血为我们赎罪(来9:12),新约比喻旧约的律法为影子,基督是实体,实体来了,影子就不需要了(西2:16-17),所以动物的血就失去了原来的意义。
第三段经文是:新约在第一次耶路撒冷大会中讨论了外邦人是否要遵守摩西律法的问题,最后的决定是外邦人要禁止偶像的污秽和奸淫,并勒死的牲畜和血(徒15:19-21)。这个命令对今天是否还使用呢?我们先看一下当时的背景,首先保罗所在的安提阿教会是一个犹太人和外邦人混合的教会(徒11:20-21;加2:11-13),其次当时各个地方都有摩西律法被宣讲,按照摩西律法,犹太人和外邦人是不能有往来的,因为外邦人是污秽的(徒10:28;15:21)。其三是有些犹太人认为外邦人必须要遵守摩西律法(徒15:1,5)。其四是主早已启示彼得各个民族中敬畏神的人都是神所悦纳的,犹太人和外邦人之间的界限已经被打破(徒10:34-35)。彼得已经和外邦人同住同吃饭(徒10:21-23;44-48)。最后耶路撒冷大会最后大家都同意是否遵守摩西律法不是救恩的问题,而是为了解决当时犹太信徒和外邦信徒如何相处的问题(徒15:6-11;21:22-25)。一方面要照顾到外邦人而不要难为他们(徒15:10,19),一方面也要照顾到一直遵守摩西律法的犹太人(徒15:21)。我们需要留意的是:使徒们并没有要求当时外邦信徒遵守所有的摩西律法(比如说是否能吃猪肉等等),仅仅是从中挑选了一些律法中的规条,原因很明显,这些规条是当时犹太信徒最为介意的,已经严重影响了犹太信徒和外邦信徒的相处和合一。所以这是一个有当时特殊历史背景的事件,而不是对所有时代所有的基督徒都适用的结论。另外一个证据是:在所有其他使徒的书信中都没有再提到这些命令,这也说明这些命令是有当时的时代背景的。
有人说徒15:28提到“圣灵和我们定意。。”,说明这是来自圣灵的命令,是不是我们也必须遵守呢?这个问题有待商榷。因为圣灵确实引领当时的教会做了那样的决定,但是是针对当时的教会的特殊情况(如同上面的分析),包括在安提阿、叙利亚、基利家的教会(徒15:23),未必是今天的所有教会。好比徒15:28也提到禁忌拜偶像的物,但是在林前8章保罗的论述里面,保罗强调偶像和祭偶像的物根本不算什么,有知识的人并不受这样的限制,市场上买的尽可吃(林前10:25-26),但是为了信心软弱的人的缘故,就不要吃了,免得他们跌倒(林前8:7-13)。所以禁忌拜偶像的物也不是绝对的命令,乃是为了爱良心软弱的人缘故才不吃的。这也是圣灵的启示(哥林多前书也是圣灵的默示)。因此同出一理,徒15:28所提到的禁忌吃血的事情也不是绝对的,乃是为了帮助当时犹太人和外邦人和睦相处的缘故。
有人说:耶路撒冷大会的规定主要是关于吃血,而且强调了三次不能吃血,如果提到祭祀过偶像的物不能吃,肯定也包含了血,勒死的牲畜也是有血,这说明了不能吃血的重要性。这种说法对吗?
答:不是的。耶路撒冷大会的决定中包含4个命令(徒15:20,29),一个是不能吃偶像的物,就是给偶像献祭的物,二是淫乱,据说和外邦人给偶像献祭的时候和庙妓性交有关,三是不能吃勒死的牲畜,四是不能吃血。勒死的牲畜里面有血,所以和吃血是有关系的。至于为什么不能吃祭偶像的物,这里没有解释。根据林前10:25-27可以知道当时的外邦人是吃祭偶像的物的,而在一般犹太人眼里,吃祭坛上的物就等于在祭坛上有份,等于是参与了偶像崇拜(林前10:18-20),所以很可能引起了犹太人的强烈反对。因此,这4个命令并非都是和吃血有关。
也有人认为血不是神赐给人的食物。创1:29神赐给人的是素食。挪亚之约中,神允许吃肉,但是没有血。这种说法对吗?
答:神在不同时代关于饮食的规定是不同的,首先是素食。后来到了挪亚时代可以吃肉。到了以色列的年代有更多饮食的禁忌。到了新约的时代这些慢慢都废掉了,因为旧约已经过去,新约的时代已经到来(来8:10-13)。我们需要听耶稣基督的,不是摩西和以利亚(太17:1-8),更不是挪亚。到了新约时代,摩西律法对于基督徒就不适用了(罗7:4-6)。详情请阅读《摩西律法被废除了吗?》。神已经拆毁隔断犹太人和外邦人之间的墙,犹太人和外邦人在基督里面都成为一了(弗13-18;加3:28)。外邦人肯定是不受摩西律法饮食习惯的约束的,所以可见在基督里没有任何饮食方面的限制。这就是为什么提前4:4中保罗说凡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谢着领受就没有一样是可弃的。基督徒已经不要遵守摩西律法中一切“不可吃”“不可摸”“不可尝”之类的规定了(西2:20)。
那么我们需要如何对待那些不吃血的基督徒呢?
1、接纳和尊重他们独特的信仰习惯,不用论断他们和藐视他们(罗14:1-12)。除非他们要向我们请教,否则不需要辩论或争论,和睦是更重要的(罗14:19),只要各人意见坚定就好,吃是为了主,不吃也是为了主(罗14:5-6)。
2、如果和他们一起吃饭,如果对方认为吃血是犯罪,所以为了他们的良心的缘故,也为了神的道不被毁谤的缘故,我们就不吃,因为神的国不在于吃喝,而在于公义、和平、圣灵中的喜乐(罗14:16-21)。但是我们单独的时候,如果对吃血有信心,是可以吃的(罗14:22)。
3、如果你对于吃血是否神喜悦或许可,就不要吃,因为不出于信心的就是罪(罗14:23)。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你听到坚持不吃血的基督徒的论据以后,可能对于是否能吃血就有疑惑了,你不知道到底基督徒是否能吃血,这时候就不要吃。
如何对待一些希望和我们辩论、或想指责我们允许吃血的其他教会的人?
1、提后2:24提醒我们不需要争竞,就是不需要一定要辩赢对方,也不能用争吵或不荣耀神的方式来和对方争论。
2、提后2:24提醒我们态度要温和谦卑,因为我们没有能力和义务来改变对方的看法,如果对方愿意,我们可以陈述我们相信可以吃血的圣经依据,同时说明我们愿意继续对圣经敞开,被圣经纠正。
3、提后2:24提醒我们要善于教导,如果对方愿意切磋,可以请对方陈述对方的圣经依据,然后从解经的角度进行切磋,因为圣经才是我们的权威。如果对方不愿意,也没有关系。
4、提后2:24提醒我们要存心忍耐,在切磋当中我们很容易着急,急于改变对方,这样更容易急躁和争吵。我们允许对方不会改变,允许对方不友好或急躁的态度,允许对方继续地指责,但是我们是对主负责,在主面前守着自己的信心就好。最后依然尊重对方的观点或立场。因为只有神可以开启人进入圣经的真理,而不是人,也不是靠辩论。
5、提前6:11提醒我们要爱那些和我们有不同意见的人。爱总是最大的。但我们有不同的意见依然可以彼此相爱,众人就认出我们是主的门徒了。人总是喜欢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不信的人也是如此。但是有十字架印记的人,会效法主耶稣,跨过我们之间的差异,去爱和我们不同的人,因为主也是这样爱我们的。
愿主在我们处理吃血或不吃血这个容易起纷争的问题上得荣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