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理解和执行教会纪律(四)
教会纪律系列:
十一、教会纪律的过程:
1,如果你知道你的弟兄或姊妹有事实上犯罪的行为得罪了你。首先,你要先自己省察和祷告,除去自己不宽恕和报复的心,和内在的愤怒(圣经说我们先要去掉自己的梁木,然后才帮助对方去掉刺--太7:3-5),然后带着爱心单独和他交通,并且替他保密,要确认他的犯罪是否属实;如果属实,他也愿意认罪悔改,你就挽回了你的弟兄。如果这一步你需要帮助,可以咨询教会的长老。须要注意的是只有当对方有事实上的行为上的犯罪得罪你的时候,教会纪律才能发生。很多时候只是误会,当不确定的时候,依然可以找对方去澄清,给对方解释的机会,大家在主里彼此和好,这也是神所喜悦的。
另外,如果你看到对方有犯罪的事实,但是不是得罪你自己,太19:15-20和路17:3-4指的都是得罪你自己,你可以根据加6:1看自己是否是属灵的人,在自我省察和祷告之后预备自己去挽回他,如果发现自己没有准备好,可以先祷告,而不是背后传播,也可以咨询长老的建议,看长老是否必要和如何介入。有时候一件带来公开后果的罪需要公开处理,即便当事人私下已经表明悔改。比如未婚先孕。
2,如果他不承认,就看是否有证人可以指证他的罪,如果有再带一两给证人去和他谈,要确认犯罪的事实。如果在证人面前,他承认了事实,就劝勉他认罪悔改。如果他愿意认罪悔改,你就挽回了你的弟兄。如果他的罪是事实,但他却不愿意悔改,可以找一两个弟兄姊妹一起去劝勉,如果有必要,也可以找教会的长老一起参与。如果他愿意认罪悔改,你就挽回了你的弟兄。若没有找到当事人愿意见的弟兄姊妹,可以由组长和一两个委身组员组成的挽回小组私下花一段时间先和他建立彼此的信任(不要急于处理),然后再挽回。挽回小组应当放下任何对当事人的成见(提前5:21),尽量多聆听、多了解并确认所了解的情况,免得带着先入为主的观念或成见去处理。还有,挽回小组要根据所了解的情况,同心祷告并交通后,制定相应的挽回方案,步调一致地去挽回。
特别要注意的是,在整个挽回过程中以及事后,除教会中公开对付的罪以外,挽回小组成员必须加以保密,绝不能向组外任何人披露。更不应该私下向一些人透露。这是挽回小组的保密原则,而且一定要多多自己省察和祷告。另外,也可以找长老来作为见证人一同处理,包括让长老作为仲裁来判断谁的过错或是否真的有罪。圣经很多经文一直强调有两三个人的见证才能定案。(民35:30;申17:6,19:15;太18:16;约8:17;林后13:1;提前5:19;来10:28)。当然无论谁做见证人,都需要当事人的同意。因为需要两三个人的口才能定案,所以需要事先对一个人做无罪假设,要通过提问,然后再指控。我们容易先从内心指控对方,然后上来就定罪。所以基督徒要慢慢地谨慎地采取行动。
3,如果他还不愿意悔改,你要和前面的一两个见证人一起投诉到长老团,长老团可以看前面两步是否处理得合适,是否还需要约见本人来核实。如果第二步已经有长老介入,长老团就可以根据长老的汇报直接做决定了。长老团也需要多多自我省察和祷告。最后长老团可以根据所知道的情况来决定看这个人的罪是否属实,是否确实需要悔改,如果是,就提交会员大会,有会员大会投票决定这个人是否罪情属实和确实需要悔改,如果投票通过,就通知本人关于教会的决定,并动员全教会来帮助这个人悔改。长老团并跟进此事。如果这两次会员大会之间本人悔改了,就由长老团在下一次会员大会汇报这个情况。到了下一次会员大会如果本人还没有悔改,长老团就提议会员大会开除会籍,把这个人当做非信徒看待,会员大会就此进行投票,如果通过的话就由长老通知本人。这等于是公开的指责(提前5:20)。
在开除会籍之后大家仍然主动和本人交往,也欢迎他来聚会,不能藐视、仇视、视而不见或置之不理,但主要工作是向其传福音和呼召其悔改。林前5:5说明开除一个人等于把他交给撒旦,让他被罪和撒旦折磨,等于教会宣告他是一个非信徒,正在走向地狱的途中。
另外,如果某一个人犯了公开的罪,很多人都知道,长老团就可以直接和本人约谈处理,直接走到第三步,不需要前面两个步骤。
4,如果在教会公开纪律之后,本人悔改了并愿意被恢复,可以和长老约谈,当长老确认对方已经有悔改的果子并有信心在世人面前为这个人的认信做担保的时候,可以提名会员大会通过,两次会员大会之间有会员来审核此人是否已经悔改,当会员大会通过之后让本人来会员大会公开分享自己的悔改见证,大家一起宣告对这个人的宽恕并欢迎他回归这个大家庭。
十二、教会纪律的种类:
停止具带领性事奉:带领性的侍奉包括组长,副组长,诗歌带领,敬拜主持,团契带领等等。带领的人需要做榜样。如果弟兄姊妹犯罪的事实显露后,他们继续带领聚会,不仅在教会中产生不良的榜样,使人容易轻视出自神的带领教会的权柄;而且当事人自己也需要从事奉的岗位上退下来,专心调整他的心灵,重整他被罪破坏了的生命。总之,停止带领性事奉,这不仅对当事人,而且对整个教会都是有益处的。当长老团介入的时候,若发现本人在罪中,虽然还没有到开除会籍那一步,也可以暂时停止其侍奉(必须要会员大会同意的除外)。即便对方认罪悔改了,长老团也需要考虑是否或过多久可以恢复其侍奉。
停止圣餐:只有信徒才领圣餐。如果教会把一个人当作外邦人就是不信的人当然不能让他领圣餐了。因为圣餐里的杯代表着主为我们的罪所流的宝血,饼代表着主为使我们得生命而舍去的身体。因此,我们领受主的宝血和身体来记念主的时候,“人应当自己省察,然后吃这饼、喝这杯。因为人吃喝,若不切辨是主的身体,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林前11:28-29)当一个人被开除会籍的时候,就是其停止领圣餐的时候。
开除会籍,被当做不信的人看待。如果被纪律的人因此转到其他教会,还应该通知其他教会知道。当一个人被开除会籍之后,会员和他的关系要有基本的改变,不是随意地谈论,好像没有发生什么事情一样,而是重点在劝其悔改和给他传福音。